“I want my Child Back”

 

“I want my Child back”

很悲慟 很殘忍的一九二八年

真實發生 Los Angeles


 

《photo 摘自 陌生的孩子 官方網站》 

臨時加班的
Christine

回家後找不到她唯一倚靠的兒子… Walter

百感交集   卻得硬生生的等待

Twenty Four Hours  Dead Rule

 

五個月後  警局找來了 Walter替身

強迫 Christine 接受 

  陌生的孩子

 

 
洛城警局
   貪污腐敗

在乎自己的形象

卻忽視人權的 囂張 行徑

不斷地 不斷地  愈演愈烈
 
 
牧師  的援手
基層老百姓對 Christine遭遇的支持
開始 慢慢升溫

 
 

雖然  Christine 因而被押進了精神病院

強迫接受 違反第十二條規定的 治療

卻也仍對真相的堅持  不願妥協

那一份媽媽的  Love & Courage

真叫人    心揪著痛


 
 
佩服
Christine 鍥而不捨的精神

勇敢對抗   那貪腐的政府 v.s. 警局 

永遠抱持著希望

即使   它是這麼的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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